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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李维安(南开大学商学院)

2007“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

李维安

男, 1957年1月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李维安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其在研究过程中密切结合中国企业管理实践,将治理理论和中国企业治理环境相结合,对中国企业治理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其《公司治理》论著中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吸收和借鉴国际上相关理论的内容,对中国的公司治理进行了开创性的系统研究,并依此理论率先构建了符合中国实践的公司治理准则;

      二是突破国企改革中单纯强调产权改革的思路,将资本结构、公司治理、股份制改革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出了我国国企改革进入公司治理改革新阶段的思路和治理措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是结合中国的治理环境,推出了中国第一个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并据此编制出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对规范中国公司治理和公司制度在中国的运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李维安教授在国内外学术杂志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其学术研究成果荣获2002年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第二届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优秀著作奖以及其他奖励。


2007“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

李维安教授:知行相促乐在其中

        在天津的南开大学见到了李维安教授,风度儒雅,一派学者之风。现任该校国际商学院院长一职的他是本年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获奖候选人之一。

       早在1990年公派赴日本留学期间,李维安便以对股份制安定性问题的开创性研究获得日本一桥大学、南开大学中日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又以对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问题的创新性研究获得日本庆应大学商学(管理)博士学位,这是该校历史上(130多年)首次将这一荣誉授予中国大陆学者。回国后,他继续长期从事公司治理与企业集团管理、网络组织理论研究,成果颇丰。

       对于此次成为候选人,他坦言比较意外,“要知道全国有这么多在管理学界特别是工商管理学科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专家、学者,作为其中一员能获此殊荣,我感到非常荣兴。这离不开管理学界的前辈和同仁对我的支持和指导。”
    在李教授看来,自己这些年来取得的成果离不开自己的团队。团队成员形容李教授,说他是领头雁,既要维持飞行队列,还要思考前行方向。李教授说:“我为我的团队感到自豪。没有他们长期以来的合作和协助,就没有今天的获奖。”
    学生觉得,李教授是“慈父严师”,学术研究上要求特别严格,生活中却随和,时常与学生一起兴致勃勃打羽毛球。李教授认为自己严则严,因为学术研究容不得半点马虎。而“慈”却不够,学生就像自己孩子,关心、教导他们是身为师者的职责。
    谈起自己十几年来的研究课题,李教授兴致勃勃。
    企业需要管理。如果把企业比作一棵大树,公司治理就是它的根基部,如果大树的根基不牢,大树就倒塌了。可以说“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制度,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然而在十多年前,“公司治理”并不为人所关注,甚至对很多人而言还是一个新的名词。
    李教授谈起十多年前他刚回国时的一件趣事。有一次他在某一会议上做报告,会后,很多人过来询问,他是不是把“公司管理”错写成了“公司治理”。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治理”越来越为现代企业公司所需要,不仅中国,在世界上也公司治理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李教授十多年的研究之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理论上进行解析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从公司治理结构到公司治理机制,从通常讲的单个法人治理结构到集团治理;从一般的国内企业的治理到跨国公司的治理;从传统的公司治理到网络治理。二是研究公司治理实务,解析从理论探索公司治理的体制,企业应该怎么做、公司应该怎么做,这一标准如何制定。三是在公司治理标准上推出了一些评价监管措施,对公司治理的好坏、完善与否做出评价。
    对公司治理领域的潜心研究之下,李教授提出了许多个人独特见解。李维安教授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有效运作的治理机制。这里包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监督机制,以及一系列通过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如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社会设计和社会舆论等。此外,由于企业集团的复杂性,使得公司治理研究的内容不仅仅是单个企业内的权利配置问题,同时也必须研究企业集团中各企业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所以,公司治理必须跨越单个企业的治理边界,实现从“公司”治理到“集团”治理。
    除了理论研究,李维安教授还十分注重对中国企业改革实践最需要的公司治理实务的探索。由于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企业又普遍缺乏现代公司的治理经验,这同加入WTO的新形势极不适应。而公司治理原则是具体指导企业治理运作的规范性文件,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克服现时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困难。为此李教授在国内率先提出要制定与市场环境变化相应的、具有非约束性和灵活性的公司治理原则,以指导和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经济全球化,现代企业的经营进入了跨国公司时代。实践的需要就是研究的发展方向。李维安教授将国内公司治理研究扩展到跨国公司治理的研究,并取得一些对现实极具指导意义的新成果。
    公司治理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研究课题,李教授坦言,这些年来的研究进展是实践推动使然。研究出一个成果,应用于实践,在得到验证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而新的研究成果将再被应用于实践。“我有一个最大的体会,那就是我自己研究发展的脉络和中国公司治理是同步的。这些年来对公司治理的理论实际的需求,从来没有像一个研究问题这样,研究出成果马上被应用。”
    这是一个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的良性循环,是李教授十多年研究的动力所在。在此循环中,李教授执着前行,虽苦尤甜,乐在其中。


文/王慧敏